来源:上海绿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4-11-16 17:27:47 [举报]
处理工艺体系
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类。其中许多方法与化工生产是通用的。
对于固体废物(废渣),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压实、破碎、分选。
对于液态废物(废液),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沉降、气浮、离心、过滤、蒸馏等,而吹脱、微滤、超滤、纳滤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常用于废渣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热处理(焚烧、热解)、固化/稳定化。
常用于废液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混凝、化学沉淀、酸碱中和、氧化还原、吸附与解吸、离子交换、焚烧等,而置换、电解、萃取、电渗析、反渗透、光分解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生物法只适用有机废物,其中用于有机固体废物的包括:堆肥法和厌氧发酵法,用于有机废液的包括活性污泥法、厌氧消化法。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一般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方法是要控制其产生量,例如,逐步改革城市 燃料结构(包括民用工业)控制工厂原料的消耗,定额提高产品的使用寿命,提高废品的 回收率等;其次是开展综合利用,把固体废物作为资源和能源对待,实在不能利用的则经压缩和处理后成为终态固体废物,然后再填埋和沉海,目前主要采用的方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焚烧、 生物处理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 5085鉴别标准和GB 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 8978高允放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非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处置场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性的集中堆放场所。
渗滤液
一般工业固废物在贮存、处置过程中渗流出的液体。
渗透系数
水力坡降为l时,水穿过土壤、岩石或其它防渗材料的渗透速度,以cm/s 计。
防渗工程
用天然或人工防渗材料构筑阻止贮存、处置场内外液体渗透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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