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针对回收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处理需要具备的以及相关的要求,具有以下规定。
1.回收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处理应具备相应的
(1) 回收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处理,需要向当地质监局递交生产,依法审核通过后,凭生产可回收废旧电路板进行拆解处理。
(2)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四条例规定,回收废旧电路板拆解处理,应向所在地的社区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证。
(3) 除了以上以外,还要向当地提交书面申请环保许可证材料,办理对应的环保许可证。
电路板中因含有溴阻燃剂,含铅焊料和其他少量贵金属等,在处置不当的情况下易造成环境风险,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其他废物900-045-49废旧电路板(包括废旧电路板上附带的元器件、芯片、插件、贴脚等)条例,被判定属于危废物。
但电路板中主要组成部件是基板和电子元器件,主要组成材料为金属、氧化物、有机物以及玻璃纤维、环氧树脂等非金属成分,目前基本不含有对环境敏感的物质,具备一定量的回收再利用。在危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表明采用拆解、破碎回收废旧电路板中的电子元器与金属、树脂等可以获得豁免,并在2019年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
危险废物来源广泛,种类繁多,部分批次成分复杂,企业需根据所接收危废的成分不同选择不同的预处理方法,综合利用物理、化学、生物方法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企业设备效率低下、运作不稳定或风险控制经验不足都可能造成二次污染。